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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 武汉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课程思政育人建设,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学校决定成立武汉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中心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示范中心主要职责



01

制定规划与标准

协助制定武汉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协助制定武汉大学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案例、示范课程、示范专业、示范学院建设标准以及示范名师、示范团队评审标准,推动课程思政建设各层次示范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02

开展培训与交流

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双向内容供给、协同融合发展。探索构建专业课教师和思政课教师之间跨学科交流机制。组织开展各类各层次课程思政交流活动,包括专家讲座、名师访谈、教学院长论坛、学术会议、教学工作坊等。循序渐进将课程思政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覆盖教师教学全场景。


03

建立健全考评考核机制

协助建立武汉大学课程思政考评考核机制,推动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双一流”建设监测与成效评价、本科教学评估、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认证、教师教学绩效考核等评价考核体系。


04

持续推出高水平成果

跟踪国内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动态,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理论研究,推出高水平课程思政内容产品和理论研究成果。建立并运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全面推介武汉大学课程思政建设理念、建设进展、建设成就。


示范中心人员构成


01

主任与副主任

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副主任需熟悉并热爱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且能全身心投入中心的日常工作。


02

研究人员

兼职研究人员若干。


03

任职年限与续聘

中心人员任职年限为每届3年,届满考核合格可连任。


示范中心运作方式


01

主要职责

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全校课程思政建设。


02

工作会议

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相关工作。


03

分工负责

中心实行副主任分工负责制,学校每年给予示范中心专项经费支持,由主任负责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使用。


示范中心主任及副主任职责


01

主任分工

主任负责组织示范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02

副主任分工

副主任分别负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宪法法治教育”、“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的课程思政内容供给专题研究工作,相关学部学院(系)课程思政建设的对口支持服务工作。